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教师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榆树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按照《吉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办法》和《长春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专项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第三十九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拟对我市奋战在教育战线上的部分教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慰问时间
拟定于2023年9月上旬,开展“教师节”慰问活动。
二、慰问对象
全市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包括特岗教师),始终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持有工会会员卡且符合本次慰问条件的教师。
三、慰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慰问:
(一)本人患有重大疾病(见附件1),仍然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困难教师。
(二)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本人或配偶因工伤或意外或职业病致残(死亡),且子女在高中以上学校读书的一线困难教师家庭。
(三)获得长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工会干部荣誉称号且始终坚守在教学岗位的教师(含校级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四、救助名额及标准
拟对我市教育系统20名符合慰问条件的教师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
五、上报材料
(一)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其他相关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工会会员卡复印件;
2.出院诊断书、医保报销结算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在工会二次报销的,还可提供工会会员卡报销金额截图凭证);
另外,意外死亡、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得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工会干部荣誉称号的,还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三)“教师节”慰问实名制汇总表。(见附件3)。
六、几点要求
(一)市教育局工会,是本次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单位,本着对教师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对慰问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本次慰问活动取得实效。
(二)慰问形式为市总工会领导深入到慰问对象所在学校进行走访慰问。
(三)市教育局工会务于2023年9月1日前,连同实名制汇总表、基本情况统计表及慰问对象相关材料,上报到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大厅。
联 系 人:付裕金剑金依如
联系电话:0431-83835736
榆树市总工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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