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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线工作接触的实际案例,现在总结如下:
一般共有五种
第一种:
歇斯底里型,恨之入骨,比仇人还仇人,死都不解恨,恨不得让对方凌迟碎刮,但是每个人都还是敬畏法律的,所以就会怎么恶心对方怎么来,只要能让对方不痛快,只要对自己损失不大,就会毫不犹豫出手或则插上一脚。能好好离婚我都不好好离婚,非的起诉,还要一审二审,财产经济我能给陌生人我都不给你,像这种婚姻中毕竟占少数。
第二种:
冷静型,也就是活明白型的,缘分尽了,但是心灰意冷之余却也不吵不闹,虽然心死的一方会隐忍不发,给人感觉是活的窝囊,外人都看着委屈,其实,这种人才是最厉害的,等全部目的基本达到以后,就会临门一脚,潇洒转身,留下目瞪口呆的众人和另一半。这种人才是最厉害的。
第三种:
虚张声势型的,缘分尽了,不考虑任何后果,一哭二闹三上吊,满世界宣传自己多么委屈,跟踪调查,吧对方搞臭,让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对方有多没良心。其实这种人往往是内心不敢离婚或则不愿意离婚的,色厉内荏,但是这种做的结果,却是吧对方推的越来越远,甚至两败俱伤,这种离婚案例中,占不少数。
第四种:
好结好散型,既然缘分没了,啥也不说,好结好散,外人都觉得两个人还是恩爱夫妻,其实是两个人是对离婚这个事情,秘而不宣,等有一天偶尔发现两个人离婚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吃瓜群众!这种情况基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比较爱面子,或则在单位占有一定地位或则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政府机关等体制内人士为多。
第五种:
相敬如冰型,缘分已尽,但是因为孩子或则生意利益等各种关系,又不愿意离婚,怎办,就是各过各的,谁也不管谁,但是在孩子年前却装着什么都没发生,遇到生意等困难就会一致对外,但也有的袖手旁观,一般不参与对方事情,不破坏不帮助。这种情况基本会发生在夫妻共同拥有比较大的公司股份生意人身上,俩人在一起,能在生意上共同对外,一旦分开,就会被其他人蚕食!所以,婚姻名存实亡,但是不离婚!
大家可以细细想想,周围的人是不是基本都是这五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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